乡村振兴的“主导、主体、助体”

分类:振兴研究

时间:2022-09-1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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乡村振兴的“主导、主体、助体”

以乡村振兴系统性解决方案供应商参与乡村振兴为例

(一)主导者

    县级主导者:县委书记和县长,做决策,定框架,定模式,定目标,做配合。

(1)做决策:你的“乡村振兴”解药和产品(模式和解决方案)我是否感兴趣,若感兴趣,进行下一步,若不感兴趣,则无合作可能(也不代表完全没可能),这是第一层级的决策。如果主导者对振兴方案感兴趣,才会有后续的第二层、第三层、第N层系列决策。

(2)定框架:主导者愿意与公司合作,会提出初步的框架性意见。在村镇调研,与乡镇领导、村民充分沟通的基础上,结合县委书记和县长的框架性意见,此时公司充分谋划,制定出初步整体(细致)方案,供县委书记和县长,以及相关部门评审研讨,县委书记和县长拍板,提出具体的,进一步的框架性意见,画定合作框架、方案框架、乃至项目框架等。随后公司结合各方诉求,在主导者确定的框架下,进一步细化整体方案。

(3)定模式:在公司乡村振兴模式的基础上,主导者会根据当地县情、项目规模,因地制宜,和公司洽谈具体的,最合适的合作模式,如资金筹措模式,商业模式,实施模式等。

(4)定目标:提出项目要达到什么目标(试点地的阶段性经济增长目标、五大振兴目标等),项目时间节点等要求。一切敲定,可洽谈合同签订事宜。

(5)做配合:协议签订(白纸黑字),合作清晰(双方或多方的职责权明晰),项目合作模式明确,整体方案明确,付费购买主体明确,目标明确后,主导者成立项目推进领导小组(由副县长级别及以上领导担任组长),系统性方案供应商与主导者座谈沟通,提出自己明确的配合诉求和要求,指定专人(一般为项目经理)与领导小组全面对接,井然有序进行项目的全过程实施。

      乡镇级主导者:乡镇书记、乡镇长。乡镇级领导是县级项目推进领导小组重要成员,同时主导成立镇级项目推进领导小组,担任组长,衔接县政府和村委会村集体,配合项目的实施。

(二)主体

           农民是乡村振兴主体,也是最不容忽视的环节他们的真实诉求,才是国家、各级政府乃至企业实施乡村振兴的初心。乡村振兴项目开始的原点就是村民的诉求,不可本末倒置。先有诉求原点,才有振兴谋划,然后有系统振兴方案,再有县政府乡镇府的合作或“埋单”行为,虽然决策是自上而下的(体制原因),但因地制宜的好方案一定是自下而上的逻辑。村支书或驻村第一书记是村庄的一把手、主心骨,他们全面深入的掌握村情村况,一般在协调村民矛盾,统一思想认识,动员说服等工作方面起着决定性主导作用,其是项目能够顺利实施的关键因素之一。村集体领导是集体经济的主导者,在产业谋划、产业导入、产业合作等方面的诉求是公司最应重视的方面。总之,若实施乡村振兴业务,主体一定是自项目谋划期开始,需要最先聆听、最先沟通、最应重视、最需唤醒、激发的对象。

(三)助体

企业和社会资本是乡村振兴助体,以市场化方式参与乡村振兴,提供振兴价值。以乡村振兴系统性解决方案供应商为例,合适精准的解决方案才是乡村振兴业务产品的核心“卖点”和价值载体(独特好用的模式集合、业务领域的透彻认知水平和业务实力、通盘的智慧考量、资源信息整合能力、可行的商业模式、战略战术方案、项目方案、组织方案、实施方案等等)。产品的样品被认同,首先是调研,一是全面走访探勘项目地,了解乡村的山川地貌风水,山林湖草田资源,人文风俗,社会经济情况等等,应知尽知;二是了解主体、主导的真实诉求,真实想法(显性的和隐晦的),知己知彼百战不殆。做方案型,思想型,智慧型项目,在调研的基础上,一定要谋划先行。而实施、施工建设等业务对于乡村振兴而言价值极低。谋定而后动,识不足则虑不周,虑不周则行不健,行不健则事难行。谋定,再制定实施计划,保障运行,督促、协调、落地、见效。乡村振兴的难点和价值点只在产业振兴,产业无谋划,产业无高见,产业无方案,产业无作为,建设其表,皆是伪振兴。